如果你沒有加州或其他州的駕照,要先申請學習許可。手冊列出了 DMV 需要你提供的東西。
所有人
- 填妥的駕照與身分證申請表。
- 身分證明、兩份加州居住證明、若身分證件上的姓名與申請表不符則需提供法定全名文件,以及社會安全號碼。DMV 註明可能有例外,現行可接受的文件清單在 dmv.ca.gov/realid。
- 不退還的申請費。
- 通過筆試。
- 通過視力檢查。
未滿 18 歲
- 年滿 15 歲半。
- 完成駕駛教育課程。
- 由父母或監護人簽署申請表並承擔財務責任。共同監護則兩人都要簽。
- 在與講師開始路上駕駛訓練、由講師在許可上簽核之前,不能用學習許可開車。
從學習許可到駕照,未滿 18 歲
- 年滿 16 歲。
- 持有學習許可至少六個月,或年滿 18 歲。
- 證明已完成駕駛教育與駕駛訓練。
- 與年滿 25 歲的加州持照駕駛人練習至少 50 小時,其中十小時在夜間。
第一張駕照是臨時駕照。頭 12 個月不得在晚上 11 點到早上 5 點之間開車,也不得載 20 歲以下的乘客,除非有父母、監護人或其他年滿 25 歲的持照駕駛人同車。手冊列出例外:醫療需要、上學、工作,以及載送直系家屬,每一項都需要簽名的證明。
練習筆試來源: 《加州駕駛人手冊》第 2 節